行政院5月核定桃園市龜山、龍潭區坡度低於5%區域劃出山坡地,開發不再受山坡地水土保持限制,也不用繳交土地公告現值12.5%的高額造林基金,土地交易價格早有明顯上揚。但地方認為公共設施基礎建設不到位,且不變更老舊都市計畫提高土地使用強度,談榮景只是眼前,不會長久。...( 詳細閱讀 )
新莊副都心周邊合計879公頃的建設開發計畫,將成為雙北地區下一個企業總部與輕豪宅聚落...( 詳細閱讀 )
新北市政府為活化市有土地、促進地方發展,規劃將新莊知識產業園區內已無使用需求之2.5公頃機關用地結合周邊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。都市計畫於110年11月23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,未來將變更為交通用地並興建交通轉運站服務新北市民。...( 詳細閱讀 )
在台北市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,取得方式如為徵收、區段徵收或未明文規定者,在尚未被徵收前移轉,都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。...( 詳細閱讀 )
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,直接供工廠使用工業用地,依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,得按千分之10基本稅率課徵,免累進稅率核課地價稅。...( 詳細閱讀 )